释义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否撤销要看情况,如果受赠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的,赠与人不再享有撤销权;如果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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