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继承公证书怎么写 ( )xx字第××号 被继承人:xx×(应写明姓名、性别 、生前住址) 继承人:xx×(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xx×(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xx×于xxxx年×月×日因xxx(死亡原因)在×xx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xx×(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xx、xxx(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 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xx(签名) ×年×月×日 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3)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分配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而言之,继承公证应当写明继承的基本身份信息,继承公证的事项以及事实,最后还应当有公证人员的姓名。经过阅读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这篇继承公证书怎么写的文章,您是否对继承公证有了进一步了解呢?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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