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无监护能力 |
释义 |
一、怎么认定无监护能力?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 二、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三、变更监护的方式 1、监护人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2、监护人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认定无监护能力的相关资料。此类特殊人群属于国家的弱势群体,可以依法律规定的顺序更换法定监护人,但必须安排监护人。如果要进行撤换监护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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