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到底属不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呢?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双方当事人自从在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也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到双方有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之前的时间段内,除了两人商量好,提前约定好的以外,双方所拥有的所有的财产。举例来说:比如夫妻两人或者其中一人通过上班劳动取得的薪酬奖金及所有的属于福利性质的额外补助;比如两人或其中一人开办公司、工厂或店铺的合法经营收入;再比如别人赠送给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的财产,或者是别人生前留给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归其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或其中一方所继承得来的遗产,不仅有占据使用的权利,而且有支配的权利。 明白了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后,我们还得知道到底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呢?农村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而不是归那个农民个人所拥有,村民们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不用出一分钱的土地费,经过相关部门批给一定的土地,在上面建造房子等。这是属于政府部门给农民的一种福利,所以农民只能够使用,但是没有所有权,不能随自己任意支配,在《土地管理法》里也有明确的说明,农村宅基地上如果建造了房屋,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除非该继承人符合拥有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要求。 由此可见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间,两人或其中一人无论是通过上班劳动的收入所得,还是花钱购买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拥有其所有权的财产,才属于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尽管农村宅基地是两人结婚以后才批下来的农村用地,但《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说明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当事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两人要离婚,也不能打宅基地的主意,不能随意的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里头有说明:村里头的土地,如果是法律上有明确的说明的部分是属于国家的资源,归国家所有,除国家所有的土地之外就是属于村民们集体的用地了,归村民们集体所有。还有《土地管理法》第16条里也有说明:村里的土地到底该归谁所有,归谁所使用,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商量来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商量处理,或者商量后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还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府部门来协助处理,政府部门作出解决方案后,如果当事人觉得不满意,不服气,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来处理。 综上所述,答案是农村宅基地是集体资源,不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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