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的关系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的关系 (一)相同点: 二者在公司的事物上面都有直接的话语权。 (二)不同点: 1、股东可以根据其所持股份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超过百分之五十股份的大股东在公司拥有绝对的个人话语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而股东非经公司授权不得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3、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来对外实施。 4、法定代表人对外一般不承担风险责任,责任由公司承担。 5、股东享有收益权、优先权、知情质询权等股东特有的权利。 (三)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3、法人对外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四)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应履行的义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其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是企业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人。其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该企业的大股东担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的关系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都是会对公司的决策有一定的话语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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