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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释义
    众所周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主体单位,往往就是企业法人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大家知道公司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吗?接下来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中国公司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首先,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设立其的公司承担。
    
    其法律依据在于,《民法总则》第74条规定,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的既有直接责任也有补充责任,但并不是与分支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赋予了相对人的选择权,即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承担直接责任或者是补充责任。《民法总则》第74条即赋予了相对人的选择权,可以直接向分支机构产生的母体即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实践中,相对人如果仅起诉分支机构,因为分支机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法院也无需直接追加法人为共同被告,可以仅判决分支机构承担责任。在进入到执行阶段后,如发现分支机构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申请追加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进行执行。该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机构的财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公司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公司分支机构由于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故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法律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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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