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方能否要求恢复合同执行情况 |
释义 | 一、违约方能否要求恢复合同执行情况 违约方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必须是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而且继续履行存在必要性。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来判断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违约赔偿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不得超过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三、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一样吗 法律网提醒,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不一样,区别如下: 1.违约金即具有补偿性又具有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只具有补偿性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协商的,而损害赔偿金不具有事先约定性; 3.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损害赔偿金则完全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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