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翻伤残鉴定到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推翻伤残鉴定到哪个部门 对于伤残鉴定结果能否推翻需要有鉴定程序违法的证明或者是实际的伤情是否达到了鉴定某级的要求的标准。虽然说推翻是可能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非容易的一件事情。 当事人对于医学鉴定存有异议,可以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的鉴定。同时如果对伤残鉴定存有异议的一方,需要说明自己对鉴定书中的那一部分存在异议,这样第二次鉴定人的鉴定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这样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 二、伤残鉴定怎么申请 一般选择鉴定机构之后既要委托鉴定的相关问题,因鉴定机构不会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如果是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鉴定;如是在法院诉讼阶段则可以由法院委托鉴定;如请委托律师代理赔偿则也可以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事故双方进行调解的则可以让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委托。 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伤残鉴定程序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推翻伤残鉴定到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如果对原来的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再进行鉴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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