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价格限定 |
释义 | 文章详解了房产过户价格限定:过户合同中载明的房地产价格应当是受让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价格限定,房产过户价格等相关信息咨询。 房地产过户的价格由转让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新建安居房、平价房买卖的价格应当由市物价部门和市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核定。 房地产买卖、交换或者抵债的,其过户合同中载明的房地产价格应当是受让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推荐阅读 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房屋过户费用有哪些?房产过户的政策性收费包括房产过户的契税,其中普通住宅按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按评估价*3%。房产过户的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房产过户的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更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