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贴牌产品犯法吗 |
释义 | 一、使用贴牌产品犯法吗 分具体情况,也要分主体。 一般情况下,委托方即商标权利人,因此其应当保证商标来源或授权的合法性,否则的话属于侵权行为。受托方属于加工方,对商标来源授权具有一定的合理注意义务,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的,属于帮助侵权一方。特殊情况下,产品的商标由受托方提供并贴附,贴牌生产实际上系产品采购行为,这种情况下受托方属于侵权方,委托方不属于侵权方。 ![]()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r律、法规保护。这说明,该法律的调整范围是: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而进行活动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消费者购买商品所应该享有的权益; 3、消费者使用商品所应该享有的权益; 4、消费者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的权益。 《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消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这里要注意本条规定的经营者和竞争法中的经营者相比范围大得多,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市场赢利性活动的主体。《消法》第3条规定的经营者,除了赢利性活动的主体外,还包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提供的服务是面向生活消费的,如医院、学校,都要划入经营者范围。 三、卖贴牌产品怎么处罚的?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使用贴牌产品犯法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违法行为除了要构成刑法上4要件外,还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元以上,如当事人因上诉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的,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两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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