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录用的方式如何进行 |
释义 | 对于公务员来说,除了基本工资,还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有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福利很好。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公务员录用的方式如何进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公务员任免的批准机关是哪个?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公务员录用的方式如何进行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考试; 4、考察与体检; 5、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1、竞争原则 竞争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并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竞争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2、功绩原则 功绩是国家公务员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考核、任免、奖励等,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绩为主要依据。 3、法制原则 法制原则就是制定法律规范依照法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行政,并受法律保护。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 4、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一定程序转化为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法规,依此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务员任免的批准机关是哪个 1、任免权限是指任免机关对国家公务员行使职务任免的权力范围。任免机关只有在任免权限范围内实施任免才是有效的。对国家公务员任免权限的划分,是根据各级政府的组织原则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划分的。 2、我国各级人民政府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工作部门以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均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除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之外,应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各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中除政府组成人员之外的领导职务和部分非领导职务,其他国家公务员职务,一般由任免机关授权各工作部门、任免机关的人事部门任命。如国务院任免国务院副秘书长,各部委副部长、副主任、副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各直属机构的局长、副局长、署长、副署长、主任、副主任等。 3、省政府任免各厅局的副职、直属机构的正副职、厅局级非领导职务等,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的司局级以下职务,省政府工作部门的处级以下职务,则可委托各工作部门任免。 4、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委,也可以是同级人大常委会。因此,政府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辞职,还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公务员录用的方式如何进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公务员任免的批准机关是哪个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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