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能当财务负责人吗 |
释义 |
一、董事能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如果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就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 1、《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综上,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三、董事会的法定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董事能当财务负责人吗的相关内容。综上,董事能不能当财务负责人取决于公司章程有没有对此作出限制,公司章程效力对内不对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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