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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释义
    一、建筑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
    《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5款和第八条第8.9款的规定,该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
    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我国土地实行有偿、有期限使用的制度。
      
    二、工程设计合同审查要点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三、工程设计合同理解
    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就项目设计签订的合同。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建设单位应与主体设计单位签订设计总合同,与配合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分合同。
    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分阶段提交基础资料的内容,以及提交的时间,建设单位为设计单位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应提供的条件。设计单位提交设计的内容、深度、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双方的责任和权力,违约处罚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设计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为设计费的确定、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和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3]《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
    [4]《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
    [5]《设计合同文本》第七条
    [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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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