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一、河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在2010年出台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后,政府又将这一政策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税收优惠政策与2010年颁布的《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基本一致,包括: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但此次优惠政策将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 ![]() 二、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 (一)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 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2.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三、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何补偿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通过上述的内容可知,河南棚户区改造从税率方面给了优惠的政策。以上是法律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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