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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书
释义 ​  一、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书
    ____县人民法院:
    我与曾____借贷纠纷一案,你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依据本人的申请,你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现得知被执行人与____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你院判决。依据(2008)____民二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被执行人曾____货款82000元;赔偿拒绝向被执行人曾____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54000元,两项共计136000元。据此,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36000。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特请求贵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之规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36000元。
    申请人:____
      
       二、债权分类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
    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三、债权申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书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债权到期之后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到期债权必须写好申请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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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