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权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信用权的内容有哪些 信用权的内容是指主体针对客体得享有的具体权利形态,主要有保有、利用、收益、处分信用的积极权能,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信用保有权能,是指使民事主体保持自己的信用不降低、不丧失。信用利用权能,是指利用或支配基于社会评价形成的信用。信用收益权能,是指利用自己良好的信用,使对方对自己的偿债能力产生信赖,有助于赊购商品、贷入资金等,从而获得更多、更好的财产利益。信用处分权能,是指信用权主体可以对其所享有的信用进行处分,如进行信用出资、信用转让。 二、信用权的本质是什么 信用权的本质是一种人格权和财产权的结合,或者更为确切的说,是一种兼具财产权性质的人格权。 首先,信用权具有明显的人格性。这种人格性不仅是指伦理道德人格,而且从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人格,将道德规则法律化,故信用权既是道德的又是法律的。 其次,信用权兼具财产性。信用的财产性并非从出现之时就存在,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突显出来的。信用的人格性与他拥有的财产、资本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的交往中,判断对方的信用状况仅仅依据他的道德品格是不行的,必须以其财产资本作为基础。 再次,信用权还意味着责任。在交易过程中,一方会考虑对方的人格品行,是否诚实可靠,但最终还是根据其拥有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三、信用权是绝对权吗 信用权是绝对权。信用权是通过对资信利益直接支配的权利。民事主体享有这一权利,有助于其扩大资金运作规模,增加交易和收益能力。就某一资信利益来说,其支配不需要他人的给付配合,他人亦不得为同样的支配行为。信用权是一种可以向任何人主张资信利益的对世权。法律网提醒,该权利还具有类似物权的独占性、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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