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遗失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遗失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合同遗失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办法是携带身份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补办后的新保单与原保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三、保险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保险合同变更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变更必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 2.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变更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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