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事项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引起注意
释义
    一、哪些事项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引起注意
    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一般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执行立案条件。
    3.执行案件申请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4.注意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证件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证明文件等。
    5.注意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规范:在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明扼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同时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在请求目的部分,要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在当事人栏中,要注明自然情况,如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最后,需要在申请书尾部签字并注明日期。
    二、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