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林地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破坏林地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关于毁坏林木罪和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二、破坏林地追诉时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盗伐、滥伐林木的方式破坏林木资源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确定追诉的期限。 三、破坏林地哪些情况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破坏林地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对于一些破坏林地或者是滥伐森林的行为,对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是相对较大的,所以大家还是要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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