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现场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现场处理 交通事故后如下进行现场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二、交通事故调解申请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10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据应该包括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据应该包括如下: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的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财产的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