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期间东西坏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租房期间东西坏了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时物品损坏的解决方法有: 1.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因使用不善导致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物品损坏,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期间东西坏了怎么起诉 1.准确选择被告; 2.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应的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 三、租房期间东西坏了谁承担诉讼费 法律网提醒您,由原告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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