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无收入子女生活费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无收入子女生活费怎么办理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的利益的,可以约定只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当抚养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无收入子女生活费不给到哪起诉 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离婚后无收入子女生活费包括什么 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包括子女基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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