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标准 |
释义 | 一、夫妻分居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标准 夫妻分居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或者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分房而居。这是判断分居的重要标准之一。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二年。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连续分开居住,并且时间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二年。如果中途有恢复共同生活的,那么分居时间应该从再次分居那天起重新起算。 3.分居必须是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这表示夫妻双方已经失去了共同生活的意义,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分居的认定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来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这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分居协议,并且该协议明确规定了分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那么就可以作为分居认定的重要证据。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如果一方已经在外面租房子或者买了房子居住,那么这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也可以作为分居认定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必须真实有效,且能够证明一方确实在外面居住。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这些通信记录可以反映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分居的事实,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必须真实可靠,不能伪造或篡改。 4.人证证言。如果夫妻双方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等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分居的事实,那么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分居认定的证据。法律网提醒您,人证证言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法院采纳。 5.其他证据。除了以上几种证据外,还有一些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分居认定的依据,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的银行流水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反映一方在分居期间的生活状态和经济状况。 三、夫妻分居认定后多久能离婚 夫妻分居认定后,离婚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因为离婚的时间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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