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逃逸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逃逸处罚后要赔偿吗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的,则逃逸者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交通事故逃逸处罚不服能复议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逃逸处罚不服能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但如果是对刑事处罚不服的,则可以提出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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