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怎么处理 应当确认该债务的用途。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应当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不知情一方无需清偿。若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应当认定为父亲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怎么证明 1.搜集证据:搜集与该债务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借条、证人证言、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该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且另一方不知情。 2.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双方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共同名义进行的借款行为,或者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 3.证明不知情: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对该债务不知情来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发生时自己并不在场,或者借款时并未得到自己的签字认可等。 4.请求债权人证明: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可以请求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的用途,以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三、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起诉会立案吗 会立案,但应符合立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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