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不能,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支付的彩礼,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没有特别约定是给女方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彩礼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支付了 1.转账记录。最好在转账时备注“彩礼”,直接明确转账的款项的性质。 2.聊天记录。如果转账彩礼时没有备注,或者是通过红包、现金的方式支付的彩礼,则需要提供双方在结婚前后,就彩礼的问题进行沟通的聊天记录,证明给付彩礼的时间、金额等。 3.双方备婚的证据,如拍摄婚纱照、订酒席等等。法律网提醒,这部分证据主要证明双方已经在准备结婚事宜,以结婚的目的而给付了彩礼。 4.其它证据。 三、彩礼什么情况可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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