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生效证明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生效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院判决生效证明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判决书的生效时间: 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 三、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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