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怎么办理 对于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二、中标结果通知书通常何时发 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是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三、哪些情况中标结果无效 中标结果无效的情况如下: 1.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有泄露应当保密情况行为的; 4.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违法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的; 7.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就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引用法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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