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相关资料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相关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强制执行申请书; 3.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4.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5.被担保的财产清单等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并且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执行费上缴国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三、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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