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和解除婚姻的区别 |
释义 | 一、撤销婚姻和解除婚姻的区别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双方就离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只要被胁迫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就不需要对方同意; 2.时限不同,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撤销婚姻要求被胁迫方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法律结果不同,离婚只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否认之前夫妻关系的存在;但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终无效,双方根本没有夫妻关系。 二、撤销婚姻怎样申请 撤销婚姻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同时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撤销婚姻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撤销婚姻程序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受胁迫而结婚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可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己方不知情的证据和对方患有重大疾病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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