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是否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
释义 |
一、故意杀人是否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故意杀人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在公共的场合故意伤害他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如下: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 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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