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客观上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主体上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追究行政责任时效有多久 追究行政责任时效有2年时间。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三、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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