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贷还未还清是否可以共同偿还 |
释义 | 一、离婚时房贷还未还清是否可以共同偿还 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该房屋属于夫妻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且共同还贷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三、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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