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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房屋遭强拆怎么办
释义
    一、法律规定房屋遭强拆怎么办
    房屋遭强拆的处理方式如下:
    1.拨打110报警。
    房子被强拆了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拍照摄像,保存好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二、强制拆除房屋的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拆除房屋的赔偿包括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子价值的损失、房子装修的损失和房子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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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