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理标志产品怎么申请使用 |
释义 | 一、地理标志产品怎么申请使用 1.地理标志产品申报; 2.受理; 3.技术审查批准; 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5.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6.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二、地理标志的特点 1.地域性,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围内才受到保护,但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由显得更为强烈,因为地理标志不仅存在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2.集团性,地理标志可由商品来源地所有的企业、个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产的商品达到了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品质,这样在同一地区使用同一地理标志的人就不止一个,使得地理标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团性。 3.独特性,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从面进行比较、挑选,以找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佳切合点,购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法律网提醒您,在各自的历史和经济条件框架内形成的。 三、地理标志的保护是什么 有三种主要的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所谓的专门制度,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以及注重商业惯例的方式,包括行政性产品审批机制。 这些保护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保护条件或保护范围等重要问题上的不同。 另外,其中的两种保护方式即专门制度以及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制度拥有某些共同点,例如这些制度均为符合特定标准的地理标志使用者的集体使用创设了权利。 通常而言,地理标志通过多种方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体系中获得保护,并通常会采用上述两种或多种保护方式的组合。这些保护方式是根据不同的法律传统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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