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超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超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变换车道时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灯,并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完成变道。 4.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前方车辆已经在左转的时候,如果还硬要超车,这明显的就是找撞的行为。 5.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前方车辆在调头过程中,已经把前进道路的大部分占用,这时如果要强行超车必定容易造成碰撞事故。 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7.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地位如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地位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明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话该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处理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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