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物业公司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更换物业公司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更换物业公司的必备条件有: 1.法定解除。即物业服务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 2.约定解除。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 二、物业公司物业费纠纷举证有哪些 1.需要的材料包括业主的居住信息,法律网提醒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和数额,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 2.每账期催缴记录:电话、微信、短信,尤其是对物业有较大意见或是有质量问题业主需重点留存好催费记录; 3.交款通知单派发照片,可从打印到派送阶段各拍摄几张留以备用; 4.扣费通知存档及派发至宣传栏后拍照留存; 5.催缴通知书发送记录,包括快递回单和张贴至门上图片; 6.律师函发送记录。 ![]() 三、物业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2.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3.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非业主和非物业使用人、其他车主、车辆使用人等与物业管理企业未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关系,但物业管理企业为其提供了车辆停放服务,或者单方声明为车辆停放关系的,认定双方构成车辆停放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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