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操作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操作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操作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是先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再携带医疗费用单据、鉴定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后取得报销费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保险报销申请中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 三、申请工伤保险理赔的条件 申请工伤保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2.经工伤认定为工伤; 3.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的。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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