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权问题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权问题 公司破产后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具体有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处理期限 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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