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起诉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 4.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5.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等。 二、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判决即可: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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