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手续必须要有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办离婚手续必须要有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是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可以找律师代办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必须要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5.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6.违约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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