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离婚案要多久 |
释义 | 一、法院审离婚案要多久 法院审离婚案要的时间如下: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 三、离婚调解法院收费吗 离婚调解法院一般是不收费的。法律网提醒您,但是会收取诉讼费,即案件的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而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是可以依法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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