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法是: 1.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2.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在深圳市伤残级别相差每一级,残疾赔偿金大约相差6万元; 3.调解或诉讼。法律网提醒您,受害方和肇事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从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可以反悔。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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