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事由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事由有: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免赔范围如下: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免赔情形如下: (1)属于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范围的;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二、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的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的流程: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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