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可构成专利权侵犯 |
释义 | 一、什么行为可构成专利权侵犯 如下行为可构成专利权侵犯: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 2.未经许可制造其专利产品; 3.未经许可销售、许诺销售其专利产品; 4.假冒他人专利; 5.将未注册的专利冒充为注册专利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二、专利侵权的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侵权应负如下责任: 1.行政责任,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作案工具、行政罚款等; 2.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等; 3.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以情节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三、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权属于民事权利,所以适用此时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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