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最高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最高标准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最高标准是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对于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包括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民事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 三、民间借贷不还起诉费用由谁支付 民间借贷不还起诉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法律网提醒您,以下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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