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采取哪些措施以应对网上欺骗活动 |
释义 | 一、该采取哪些措施以应对网上欺骗活动 该采取以下措施以应对网上欺骗活动: 1.开启垃圾邮件过滤器:这将防止大多数欺骗邮件进入你的收件箱。 2.检查通信:如果潜在的欺骗攻击包含语法错误或句子结构异常的迹象,则可能是非法的请求。另外,请务必仔细检查网站的 URL 地址或电子邮件发件人地址。 3.确认信息:如果有可疑的邮件或电话,给发件人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确认你收到的信息是否合法。 4.点击前悬停:如果某个网址看起来可疑,请将鼠标悬停在该链接上,以便在点击该链接之前可以确切地知道该页面将带你到哪里。 5.设置双因素身份验证:设置双因素身份验证是一种在密码中添加另一层密码的好方法。然而,它并不是完全万无一失的,所以确保你还考虑了其他安全措施。 二、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 1.数额较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网络诈骗的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网络诈骗管辖权规定: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管辖地一般是犯罪地公安机关。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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