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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裁定书具体该怎样写
释义
    一、刑事裁定书具体该怎样写
    刑事裁定书的写法为: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2.自诉人的基本情况;
    3.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
    4.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等。
    二、刑事裁定书有哪些适用范围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三、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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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