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行政复议流程 |
释义 | 一、交通责任行政复议流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不可以复议的,只能对其进行复核,具体的程序有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请,之后由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等。 具体的流程包括: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内容进行审查,作出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符合标准。 二、交通事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2.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 3.行为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4.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三、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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