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条件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不可以去外地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是可以去外地的,但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取保候审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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